【百日攻坚】红岗法院妥善执行涉民生系列案件
| 招商动态 |2017-10-11
“喂,吴某某吗,我们是红岗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,你们申请执行黑龙江某米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,现在被执行人已经将100万元案件款打过来了,请你转告其他申请人,于9月28日早9:30分过来取支票。”申请人吴某某哽咽地说了声:“谢谢尹法官,眼看就要秋收了,我们农民正急等这笔钱。”
民生无小事
执行解民忧
事情还得从2015年11月份说起,吴某某等30余人将玉米出售给黑龙江某米业公司,米业公司并未给付现金而是给每人出具一份欠条。后来吴某某等人多次向米业公司索要玉米款,米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。
吴某某等人迫于无奈,最终将米业公司告上法庭。2016年3月份,我院陆续受理吴某某等人诉米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共24件,诉讼标的额300余万元,涉及粮农30余人。经绿色通道快速审理,我院依法判决米业公司给付粮农玉米款300余万元。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。
判决生效后,米业公司在判决确定的时间内仍未履行给付义务,吴某某等人于2016年10月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局受理该系列案件后,承办人主动向执行局长、主管院长汇报了案情,制定了执行方案:一要严格依法快速查明米业公司的财产线索,及时查封、冻结财产,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;二要释法明理、耐心细致做好粮农的思想工作,做好稳控工作;三要优先办理该系列案件,加大执行力度。
被执行企业无财产
执行工作陷入僵局
执行干警首先